会计学院开展“建筑业‘营改增’实务”主题讲座

作者: 时间:2019-06-25 点击数:

2019年6月19日,会计学院邀请中建三局总包基础设施分公司财务经理张帅为会计学院全体教师以“建筑业‘营改增’实务”为主题展开了一场生动的讲座。会计学院何亚伯副院长、各系主任参加了此次讲座活动。

主讲人张帅于2011年起在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从事税务工作,现任中建三局总包基础设施分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组织开展中建三局建造板块“营改增”工作,2017-2018年协助武汉市定额站研究“营改增”对建筑业产生的影响,2018年受聘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内训师,对建筑行业实务中的税收问题有着充分的理论基础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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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张经理便提出了两个问题:“‘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负是上升还是下降?税负的变化对建筑业利润是否会产生影响?”,“‘营改增’后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1%,2017年降低到10%,2018年降低到9%。在税率下降过程中我们要求对分包单位含税价调减1%,但分包单位以自身的进项税率同样下降为由不认可1%这一比例,分包的诉求是否合理?”。

针对这两个问题,首先张经理对营业税与增值税进行了介绍,并对两者的区别做出了简要说明,他讲述“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收入”、“税负”、“现金流”、“成本”四个方面:从收入方面看,增值税是价外税,换算成不含税收入,收入(产值)将会降低;从税负方面看,由于建筑业简易计税为过渡政策,随着老项目完工、新项目承接,一般计税占比将会逐步上升,而目前一般计税项目税负高于“营改增”前营业税税负,税负管控形式较为严峻;从现金流方面看,全面“营改增”后行业税负总体上升,造成企业现金流出更多,同时销进项税时间错配,加剧了企业资金紧张,而税务机关对挂账营业税金的清缴则进一步加剧了资金压力;从成本方面看,“营改增”后上游分供商成本的转嫁,引起了采购成本增加,加上小规模纳税人发票抵扣存在不确定性,增加了成本增长的可能性,从整体上看,对原有的成本价格体系产生了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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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张经理对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分类要求、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差异进行了简要介绍,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业务中存在的区别、何种因素决定了纳税人开具发票的种类、以及不同计税方式的适用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讲解,明确了确定开具发票的种类及税率的方法以及税款缴纳方式明晰的重要性。张经理还通过对不可抵扣进项税的业务、项目计税模式的确定、项目进项税测算、项目增值税税负管控、项目增值税策划统筹、项目增值税风险防控以及项目招标策划和材料管理等模块的讲解,以实务案例分析说明“营改增”后建筑行业相关税负管理模式及方法的变更。

最后,张经理对最开始提出的贯穿整场讲座的两个问题做出了相应解答:从“营改增”后税负和利润变动情况来看,因为存在过渡政策,建筑业实现了“营改增”的平稳衔接,整体税负是略有下降的,针对具体项目主要看项目各类成本所占比重,根据经验与营改增后的数据分析,材料成本占比在47%以上,项目税负均是下降的,而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税负的变化只能通过附加税间接影响利润,利润主要取决于项目不含税收入与不含税成本;针对“营改增”后建筑业中分包单位的诉求问题,在实务中需要根据双方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分析,如签订的含税总价合同,则分包主张的不调价与少调价的诉求合理,如果签订的价税分离合同,由于税金是独立于合同价格单独进行约定的,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后,则应根据新政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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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场讲座张经理分享了大量的实务处理经验,讲述方式生动形象,全院教师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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