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06 点击数:


校内有关单位: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是由省科技厅与市州政府、事业单位、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等联合资助方共同提供资金设立的省基金项目,用于在双方商定的科学技术领域内共同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2023年度联合基金组织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联合基金是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有关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协议执行。

2023年度联合基金项目包括:黄石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襄阳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恩施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气象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三峡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地质创新发展联合基金7类。

二、项目类型及申请条件

联合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培育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仅面向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申报。

(一)重点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1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5.符合所申请的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培育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11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同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推荐;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培育项目。

4.符合所申请的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考虑到中医药行业的特殊性,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年龄条件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11日后出生)。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申报了2023年度省基金其他类型项目(含青年、一般面上、杰青、创新群体、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此次联合基金项目。2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被联合单位的同一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时参与多个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承担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包括人才类项目和绩效考核后补助类项目)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联合基金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或项目无故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四、有关要求

1.联合基金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网上申请、依托单位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sb,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登录),依托单位认真审查后在线推荐本单位申请项目(选择“管理推荐”用户类型登录)。

2.网上申报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附件12)(含盖章及签字页面)及相关附件以PDF文件格式同步上传(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

3.依托单位应当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审查工作,认真审查项目申请人申报资格以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做好科研伦理、科技安全以及涉密工作的审查。无依托单位盖章推荐的项目申报将不予受理。

4.黄石、襄阳、恩施联合基金项目指南中明确要求非属地的依托单位与属地单位联合申报的,被联合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有2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要在申报书中明确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的分工和作用等,如若立项须提供被联合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联合协议(包括项目实施的分工、项目资金分配等内容),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立项。

5.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学术、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项目一经立项,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依托单位。

四、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2.申请人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sb,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登录。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42112:00。申报期内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5608。逾期不再受理。

3.各二级学院请于41912:00将纸质版《申报书》、《审查意见表》和《汇总表》各一份送交科研处(综一503),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317367896@qq.com,主题请注明“2023省自科创新基金申报(单位+申请人)”,学校办理审核盖章手续后联系申请人上传系统,申请人请于42112:00前完成系统提交

4.申请人请按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并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材料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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