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课部):
武汉晴川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已满,根据《武汉晴川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武汉晴川字〔2024〕16号)的相关规定,需要完成第五届校、院(部)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学术委员会候选委员推荐
1.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为21名,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正高职称教师19名。
2. 委员推荐标准:
(1)有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
3. 委员推荐方法:各学院(课部)按照民主的方式推荐2-3名候选委员,其中院长(主任)之外的候选委员必须是我校自有正高职称的教师。同时,各学院(课部)注意保持候选委员在学科、专业方面的平衡。
4. 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5. 被推荐的候选委员需填写《武汉晴川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二、二级学院(课部)学术委员会换届
1. 各二级学院(课部)根据《武汉晴川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更新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章程。
2. 完成本学院(课部)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三、时间安排
1. 各学院(课部)于6月28日之前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7月3日交《武汉晴川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至科研处。
2. 各学院(课部)完成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具体包括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委员的更新,于7月19日将章程和新一届委员名单交至科研处。
武汉晴川学院学术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