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晴川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总结

作者: 时间:2016-12-21 点击数:

依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实施高校研究生联合学位计划的通知(鄂学位【2014】10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我校与武汉科技大学经友好协商,确定了两校联合培养电子通信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协议,人数为两人。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会精神,做好招生计划

为了能吃透通知精神,学院领导专门组织教务、学生、财务处、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学习通知的内容,并结合学院专业设置,师资情况以及学生的教育管理等事项做了详细的论证,同时积极与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处沟通,最终确定了学院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学生人数、专业等事项。

二、精挑细选,遴选培养导师

由于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为了能保证培养的质量,解除学生关于导师素质的疑虑,学院在研究了《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基础上,制订了《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实行)》,对导师的任职条件、申请办法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通过层层竞选,最终确定了由田茂教授和严颂华副教授为学院的首批研究生的指导教师。这两位教授均曾在武汉大学担任过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不论是自身的科研水平还是研究生的培养教育经验都远远高出了学院规定的导师任职资格。

三、加强管理,真正实现精英式培养

根据两校的培养协议,学院在协议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专门成立了研究生处统筹管理联合研究生的日常事务的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工作,配合好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处制定好联合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实施。经过与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的沟通,计划在联合培养研究生授课开始后,我们将认真按照精英教育的模式,落实“一对一实施教学,手把手示范实践”的原则来贯彻落实联合培养协议中我院的教育培养职责。我们将努力做到到集全院之力将学院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打造成带动“学科、人才、科研”的品牌项目,充分发挥好联合培养研究生对学院教学、人才培养的示范作用。

四、保障到位,专设研究生奖学金与助学金

为了能使研究生到校后能安心科研、完成学业,学院多次召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沟通协调会,专门划拨经费,免除了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住宿费。在不影响学生参与评选国家各类奖学金的评选的前提下,还特设了武汉大学珞珈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其中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4000/年,联合培养研究生助学金的奖励额度4000/年,充分体现了学院对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的重视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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