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日前,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参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申报单位寄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7份。
2.申报成果7套。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2份,并附修改说明2份。
3.成果查重报告2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7份。
四、申报安排
1. 项目以二级学院(课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选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保证选题申报质量。
2. 各申报人于2025年7月11日11:3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综一50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16713606@qq.com,主题请注明“学院-姓名-2025国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 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3.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