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指南》和课题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23 点击数: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在前期征集课题研究选题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现将《2021年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指南》和今年省人大研究课题立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人大研究课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为推动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新时代人大工作完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研究成果要立足湖北实际,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人大特色和改革创新精神,力求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课题指南》所列参考题目只确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和侧重点自行确定具体题目。参考题目中带*号的是2021年度重点研究方向,申报重点研究方向的课题,课题申请书中题目名称前应加注*号。

三、课题申请书(附件2)前五项内容均应认真如实填写,其中,课题组除组长外,成员须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不超过4人;鼓励人大系统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研,成员可放宽至7人,主要执笔人须列入课题组名单。课题研究大纲是课题立项审查的重点,请按课题选题的意义、研究的思路(方向、重点)、主要内容和研究框架(至少三级目录或标题)、研究方法、研究能力、已有基础和保障条件、课题成果形式和成果字数七个方面认真填写,字数1000字左右。

四、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把申报审核关。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省部级以上研究成果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选题(或成果)申请多个渠道的省级财政经费资助,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本年度的人大研究课题,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课题组长未完成上一年度省人大研究课题的,不得申报、参与本年度的研究课题。课题申请书中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意见栏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和单位公章。

五、省人大常委会理论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将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审查,评审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立项课题均给予一定的资助经费,重点课题会予以重点支持。立项通知将于4月集中发放,并与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签订课题委托合同书。

六、收到立项通知的单位和课题组组长应认真组织课题研究,于82日前将课题研究初步成果(重点课题需形成最终成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处。所有课题成果应于1029日前提交调研处(成果全文电子档传至调研处邮箱;纸质版一式10份,其中,1份为全文原件留存备查,其余9份参加课题结题评审,为保证评审公平,须全部隐去作者、单位等信息)。未立项课题、未按时报送课题成果的、报送的课题成果未达到评审要求的,均不能参加结题评审。

七、课题成果由专家组集中评审,并报省人大常委会理论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审定后准予结题。鼓励课题结题后进行成果转化,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2021年度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成果。优秀课题成果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推荐参评省社科基金项目,参评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并适时公开集结出版。立项课题形成的报告、论文、数据库等成果,省人大常委会有权无偿使用。

八、学校申报截止时间

各单位统一收集整理课题申请书,将纸质版一式8份于2021330前报送科研处(综一503),同时报送申请书电子档至邮箱317367896@qq.com,邮件主题一栏请按“2021年省人大课题申请书(学院+申请人姓名)格式填写。逾期不予受理。

人:耿老师

    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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