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23 点击数:

校内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引导组织科技人员服务湖北企业,助力提升湖北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湖北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持续发展贡献全国科技人才力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的通知》要求启动了“2020年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湖北专项”,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和组织教师参与专项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册资格

需要具有到企业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的意愿,具备解决企业技术问题的实际能力。

二、申报流程

1. 在线申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登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对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jhsb.hbstd.gov.cn:9800)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平台审核。“平台”将按照科技人员入库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入库,不通过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公开对接

(一)技术需求审核

“平台”按照标准化模板引导企业精准描述企业需求,并对企业提交的需求进行审查,提高企业需求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二)双向精准匹配

“平台”对通过筛选后的企业需求进行精准匹配,向企业和科技人员进行双向推送,即向科技人员推送与其所在行业技术领域相匹配的企业需求,向企业推送与其技术需求相匹配的科技人员,并通过短信和邮件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响应度。

(三)优中选优

企业对收到的多个技术解决方案进行比选,选出一个或多个认为可行的技术方案,提出进一步沟通请求。

(四)细节沟通

企业与其筛选出的一个或多个科技人员进行技术细节沟通,最终确定具有合作意向的科技人员。

(五)签订项目合同

双方对接成功后,由企业与科技人员派出单位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在线提交合同发票及转账流水凭证。

四、实施进度安排

(一)2020年12月底前,省科技厅组织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实施平台填报技术需求信息;各地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引导属地高校、科研院所组织科技人员到实施平台注册并主动对接湖北企业技术需求。

(二)2021年2月底前,企业与科技人员完成技术对接,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相关资料经湖北省科技厅组织审核通过后给予立项,科技部使用专项经费给予企业资助。资助项目数量300项左右,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高于技术开发合同金额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仅限一项。

(三)2021年11月底前,企业与科技专员根据合同约定任务与需求开展技术合作,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主验收并在线提交总结报告。企业应向派驻科技专员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保障条件,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为在读博士研究生提供科研岗位。

(四)2021年12月底前,由省科技厅组织专门机构对湖北专项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引导科技人员服务湖北企业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部署的重要举措,广泛动员、积极引导教师参加专项实施。

科研处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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