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获批纵向项目结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09 点击数:

校内有关单位:

2018年度获批立项且计划在20215月结题的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办理,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的范围

1.2018年度省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2018年度省厅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结题申报材料

(一)省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1. 项目负责人从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科研资料专区下载并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结题材料:

1)《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立项通知;

3)立项清单;

4)《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5)成果复印件。

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请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白色,不接收打孔装订材料),一式三份。装订顺序如下:项目结题报告书、省教育厅立项通知、立项清单、项目申请书、成果复印件。

项目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申报;成果发表无教育厅项目资助标注不能作为研究成果申报结题;项目名称和编号必须同立项书一致,否则不列入结题成果。

3. 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1)。

(二)省厅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项目负责人从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科研资料专区下载并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

2.结题申报材料包括: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

1)结题评审材料(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白色,封面模板见附件2):

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成果附件(书稿及合同、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装订顺序如下:封面、目录、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成果附件、相关证明、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项目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申报;无教育厅项目资助标注的成果、用稿通知均不能作为研究成果申报结题;项目名称和编号必须同立项通知书一致,否则不列入结题成果。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评审表》,评审表单独放,不和结题评审材料一起装订

三、申报截止时间

此次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按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157前提交所需材料纸质版至科研处(综一503),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31736789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项目结题申报+学院+姓名

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结题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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