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8年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类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7-03 点击数:

校内有关单位:

现将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资助项目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积极申报。

一、重大项目

根据省委、省政府2018年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政府批准,现转发2018年度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大招标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大招标项目

  1、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研究

  2、加快湖北新旧动能转换研究

  3、加快构建湖北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融合发展战略节点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企业等各类智库机构及专家学者。

(三)评标程序

  1、项目申报截止期后,由招标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标和项目审定。

  2、在评标期间,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到专家评标现场进行答辩,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答辩的视为弃权。

(四)经费资助

  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30万元。

二、重点项目

根据省委、省政府2018年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政府批准(鄂咨委[2018]10号),现转发2018年度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项目公开招标的通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招标项目

1、实施湖北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工程研究

2、新时代湖北改革开放创新协调推进路径研究

3、加快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改区协同发展研究

4、湖北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研究

5、湖北塑造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研究6、湖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路径研究

7、推进湖北农业品牌化发展研究

8、湖北新时代治水兴水战略研究

9、在湖北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的可行性及监管制度研究

10、优化湖北营商环境政策研究(二)招标范围

本次重点项目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企业等各类智库机构及专家学者。

(三)评标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期后,由招标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标和项目审定;

(四)经费资助

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10万元。

(五)有关要求

智力成果为应用性成果,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决策效用。对策措施必须具体、实用、有效、有针对性。

三、资助项目

经省政府批准(鄂咨委[2018]11号),2018年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继续面向社会开展资助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的选题与数量

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购资助项目不限定选题,由申报人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自主选题申报,经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二)资助项目范围

本次资助项目面向在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企业等各类智库机构及专家学者,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

(三)评标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期后,由招标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标和项目审定。

(四)经费资助

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6万元。

(五)有关要求

1、智力成果为应用性成果,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省级重大议题,强化决策效用。对策措施必须具体、实用、有效、有针对性。

2、已纳入国家或省级资助的各类项目不得再行申报。违例者录入学术诚信记录。

投标程序(适用于以上所有项目)

重大项目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2018年)重大招标项目指南》(附件1),如实填写《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大招标项目投标申请书》(附件2)。

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项目)申请书》(附件3),并写一份35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

资助项目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4),并写一份3500字以内的成果择要。

三类项目的申请书均用A4纸印制,一式8份,分开装订。项目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申报,各二级学院(部)要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并于2018年7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51692692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省政府智力成果(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项目)+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8年7月3日

附件1: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2018年)重大招标项目指南(请点击下载)

附件2: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大招标项目投标申请书(请点击下载)

附件3:《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重点项目)申请书》(请点击下载)

附件4:《湖北省人民政府智力成果采购(资助项目)申请书》(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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