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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05

 

校内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现就申报2025 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与选题范围

我校教师限报指导性项目。指导性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选题主要面向应用研发、校企合作和成果转化方向。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801月1日以后出生)。

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湖北“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创新需求,研究方向面向自然科学领域二是研究思路明确,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学风端正四是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尤其是结合“双百”科技赋能工程与对口县市区开展联合研究,所申报项目优先予以立项。

、有关要求

1.加强项目审查。优先支持尚未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的青年教师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参与申报,同一类别项目已申请立项的不能重复申报,人文社科、艺术类和管理类等类别项目不能参与申报。各学院(课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防止非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杜绝重复申报行为。

2.推动人工智能+科研行动。各单位要主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组织科研人员学好用好各类人工智能工具,探索人工智能与各领域研究的协同创新。

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以二级学院(课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教师个人申报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2.技术性选题优先,北斗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每个学院至少申报5项,其余学院(课部)至少申报2项。各学院(课部)要进行评审,提高申报书质量,最后汇总表按照质量排序,未组织申报的单位将影响以后项目分配名额。

3.各单位于20261月1412: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616713606@qq.com,主题请注明“2025年省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初稿(单位-申报人)”

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书(word版PDF版),以“1.申报人-学院-项目名称”(序号1为学院对质量优劣的排序)命名

2)项目汇总表(word版),表中项目顺序为学院对项目质量的排序,与项目申报书命名序号一致。

4.学校组织校内、校外专家评审会,评审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工作,逾期提交视同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科研处

20261月5

附件:

1.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计划指导性项目申请书

2.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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