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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12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鄂社科联通〔2018〕25号文件通知,湖北省社科基金2018年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通知精神,组织教师积极申报。为切实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其他(艺术、交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按照《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三、申报途径和要求: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现在网站还在调试,预计9月10号正式开通,拟申报该项目的老师可参照往年申请书(附件2)内容提前撰写线下申请书,9月10号网上申报开通后再根据今年网上申报步骤和要求修改提交。我校网报受理时间截止到9月20日,有意申报者请9月10日前联系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五、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书》2份,系统生成。

2.《汇总表》1份,系统生成。

3.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相关内容,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须提交申报成果的打印稿一式3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封面样式系统自动生成,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我校以各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申报,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申请书2份,汇总表1份,成果3份)送交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成果)发送至51692692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8年7月12日

附件1: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请点击下载)

附件2:湖北省社科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请点击下载)(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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