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省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校内相关单位:
2016年度省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已结开始,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范围
2016年度省厅科研计划项目。
二、结项材料
1、项目负责人从科研处下载中心科研资料专区下载并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结题材料包括: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请胶装、不接收打孔装订材料),一式三份(三本:一本项目负责人自留,一本科研处存档,一本报省教育厅)。
1)《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立项通知;
3) 立项清单;
4)《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5) 成果复印件。
装订顺序如下:项目结题报告书、省教育厅立项通知、立项清单、项目申请书、成果复印件。
项目研究成果时间从立项之日开始到申报结题之日,前期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申报;成果发表无教育厅项目资助标注不能作为研究成果申报结题;项目名称和编号必须同立项书一致,否则不列入结题成果。
二、截止时间
结题材料请于2018年6月13日前报送科研处综合楼一50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8年6月1日
附件: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