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处是在学校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全校的科研活动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职能部门,计划下设科研管理科和研究生管理科两个科室。

科研管理科的工作职责有:

一、组织宣传并贯彻落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及时传达、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科研规划;了解与研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科研方面的举措,把握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科研动态。

二、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学校科学研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科研奖励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纵向项目的申报、立项、开题、中期检查、结项、归档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各级各类横向项目的备案、归档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工作;审定有关科研项目的设备购置和维修计划。

七、负责教师科研成果奖励的审定,做好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鉴定和验收,做好教师科研成果的奖金核算工作,依照相关规定开展科研奖励工作。

八、注重科研成果转化,鼓励教师出版和发表高水平专著和论文;维护学校及教师知识产权,做好专利技术及管理工作。

九、协同人事处和教育处等职能部门做好学校教师科研工作的考核事务。

十、结合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加强教师科研培训,培育学术梯队;负责对各学院、系、部门科研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科研管理队伍,完善科研管理体制;

十一、加强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科研档案整理工作,负责各类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编制各种数据报表,收集各类科研成果(实物),做好科研保密工作。

十二、加强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负责学校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学术沙龙做好学术会议的管理工作。

十三、学校领导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研究生管理科主要职责有:

1、组织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与发展目标,结合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联合培养主体的确定与联系,组织开展联合培养工作;负责硕士专业学位点的申报、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

3、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和宣传、做好学校研究生的录取工作,负责接待、解答招生中的咨询及各类来电来访工作。

4、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学籍管理、教学运行管理与督查、课程建设、任课教师选聘、教学用书遴选及管理;负责硕士研究生导师及专业学位领域领衔人的遴选与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审、论文答辩与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6、负责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荣誉奖等评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科研创新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做好研究生学术创新的统计工作;负责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评定管理工作。

12、协助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做好研究生就业指导、就业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13、负责研究生教育相关数据的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有关的统计和立卷归档工作。;

15、负责研究生教育经费预算编制与管理。

16、学校领导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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